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监管警示决定,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原尚股份,证券代码:603813)因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存在会计核算错误,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,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。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、时任财务总监黄秋娜因未能勤勉尽责,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,亦被予以监管警示。
根据公告,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查明,原尚股份在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,导致相关财务报告数据出现偏差。具体来看,2025年半年报多记收入0.20亿元,同时多记营业成本0.20亿元;2025年三季报多记收入0.91亿元,同时多记营业成本0.91亿元。值得注意的是,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对公司同期利润总额未产生影响。
上述行为不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——收入》相关规定,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。公司已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时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。
上交所指出,原尚股份的行为违反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5年4月修订)》第2.1.1条、第2.1.4条等有关规定。余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、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及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具体负责人,黄秋娜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,未能勤勉尽责,违反了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2.1.2条、第4.3.1条、第4.3.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《董事(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)声明及承诺书》中作出的承诺。
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,对原尚股份、余军、黄秋娜予以监管警示。同时,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,提交经全体董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,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,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,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,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。
报告期
多记收入(亿元)
多记营业成本(亿元)
对利润总额影响
2025年半年报
0.20
0.20
无影响
2025年三季度报
0.91
0.91
无影响